关于2026年度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中评委”),负责工程系列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城建集团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人力资源部。城建集团中评委下设土木工程设计、土木工程施工、土木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机电四个学科组。
| 学科组 | 申报专业 |
| 土木工程施工 | 隧道及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安全工程、工程测量与测绘、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 |
| 土木工程管理 | 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
材料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 |
| 土木工程设计 | 城乡规划、道路与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与环境
建筑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电气与信息化 暖通与动力、岩土工程与测量、人防工程 |
| 土木工程机电 | 机械设备、机电工程、电气及自控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杆线与照明工程 |
- 评审范围
申报人应为与隧道股份系统单位建立合法劳动(聘用)关系,并在土木工程设计、管理、施工、机电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经验,能吸收、采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申报人需根据所从事专业选择申报相应学科组,申报专业为“制证专业”。申报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若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应填写“社保缴纳单位(实际工作单位)”。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申报者须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在隧道股份系统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评委会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不符合学历、资历、业绩等申报条件的;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三)学历、资历
申报人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5、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按实计算。
1、截止时间: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至申报当年度6月30日。
2、计算办法: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四、论文、技术工作总结要求
提交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专业论文1-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3、提交的论文应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受理;
4、论文若已公开发表,需同时上传论文的WORD版本以及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彩色扫描页(以图片格式插入WORD版本内),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报人应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正规期刊注有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号)),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5、论文若未公开发表,只需上传论文的WORD版本。
(二)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技术工作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2、技术工作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
3、技术工作总结需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需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术规范,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文件要求,对今年本评委会的申报人提出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三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即2024年、2025年、2026年累计计算学时满90学时)。各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查询《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近三年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所学学时可以合并计算。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三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即2024年、2025年、2026年累计计算学时满90学时)。登陆“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继续教育平台”(http://jjrc.sptce.cn/)进行注册,选择本中评委通道进入。具体费用与选择课程的学时有关,详细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六、网上申报及受理时间
(一)网上报名与初审:2026年6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未在网上申报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个人基本信息作为评审和制证依据。选择上海城建集团中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将《申报表》的个人承诺、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申报人原则上应一次性补齐材料,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人,由评委会办公室分配受理号,申报人递交书面材料,进入评审程序;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并退回申报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与审核:2026年7月1日至7月108日,向中评委提交书面材料并验证原件。书面材料审核工作时间:9:0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统一送至城建集团中评委。在材料受理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
七、缴费及其他
评审费600元/人,线上支付和开发票,后续另行通知。
注意:受理号发放后若放弃申报,则评审费不退。
纸质材料由直属单位统一报送,报送地点: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宛平南路1099号9楼)
联系人:隧道股份各直属单位人事部门
城建集团中评委办公室 58301000*79607
附件:1、网上申报指南
2、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3、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样表,须采用系统生成版)
上海城建集团工程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