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宝钢第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42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就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宝钢第五工程系列中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职称名称

宝钢第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名称为:工程师

本年度评审工作重点:落实本市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快推进冶金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围绕公司使命功能科创型企业新战略定位,引导冶金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解决国家重大工程、高端装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卡脖子”关键材料难题,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切实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二、评审范围

1、专业范围

学科组名称 评审范围
电炉及特种冶金 从事电炉冶炼和特种炉冶炼、浇铸,冶炼工艺研究、开发,从事原料、烧结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压力加工 从事金属轧制(板、带、丝、管、及各类型材)、孔型设计、加工、现代控制轧制、轧后处理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新材料及检测技术 从事冶金新材料、新工艺、新钢种的研究、开发及金属材料热处理、焊接、化学分析及质量检查、工艺监督、无损探伤、原料试验、物理试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装备控制与工程技术 从事与冶金电气和机械装备、仪表、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及冶金工程技术项目、成套项目的开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请在网上申报前确定参加评审的专业学科组。

2、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本年度(2026年)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 思想素质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 学历与资历

1、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满4年。

3、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5、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除聘任助理工程师必须满4年以外,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1年。

6、任职资历计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岗位聘书),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网址:https://rsj.sh.gov.cn/trsrc_17528_17528/index.html)。

  • 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

1、正常晋升

具备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助理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2、破格晋升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

  • 业绩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称职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 论文要求

报送的未出版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申报人工作、岗位、专业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格式须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报送的已出版论文应当本人是第一作者,且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 论文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强化学术规范,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同时,也请申报者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 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教材、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均不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提交,但可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 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4、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于2026年7月1日前刊登,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PDF格式上传)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若发表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 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度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具体如下:

申报年度 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 累计
直播+录播 必修(直播) 选修(网络)
2026 90学时 54学时 126学时 90+180学时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2026年度申报人员公需科目的考核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分为录播和直播课程。申报人员可以在三年内每年选修部分课程,累计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也可以一次性完成达到申报年度规定的学时要求。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及在线学习,录播课程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直播课程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对五年内参加并通过全国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选修课程学时。已报名参加《上海工程师继续教育系列公益讲座》,且计算至申报年度在5年有效期内的,每一讲座按3学时计算为公需科目必修课学时。

学员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学时管理”菜单,查询学时记录和生成学时证明。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2026年申报人员需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必修课(直播)54学时,选修课(网络)126学时,合计180学时。

冶金专业科目必修课程(直播)共计12门,每门课程3学时,学员至少选择其中6门课程进行学习(每年不少于18学时),由于每年提供的直播必修课为36学时,申报人员至少需要分两年完成达到申报年度规定的学时要求。必修课程培训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学员报名后进入直播室学习。

冶金专业科目选修课程(网络)共计77门,学员可自主选择课程列表中课程进行在线学习(每年不少于42学时)。申报人员可以每年选修部分课程,累计达到规定的选修课学时要求,也可以一次性完成达到申报年度规定的学时要求。必修课程培训方式:微信关注公众号“宝武学习”,或电脑端访问中国宝武学习系统(https://learn.baowugroup.com/)进行学习。

  • 对参加国家级及市级相关高级研修班的申报人员,其学时也可计入。
  •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持续学习和进行专业传承,申报人员另可提供理工类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授课记录证明(BWHR系统截屏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量化评价的依据。

(七)专家面谈要求

根据市人社局的有关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纳入专家面谈范畴:

1、破格评审申报者。

2、所学专业与申报论文的专业跨度较大者。

3、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或工作岗位差异较大者。

4、申报论文与所从事专业或工作岗位差异较大者。

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属面谈范围。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八)其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中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助理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项目论证(验收)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3)“专利、课题”一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4)“工作业绩”栏中填写工作业绩,同时将专业技术工作小结的WORD版作为附件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5)作为对申报人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6)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说明: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3、书面材料报送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所有信息予以逐一核实并盖章后,统一报评委会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 对申报者的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两份(职称申报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

2、《申报中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两份。

《自荐综合材料》是评审的主要材料依据,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情况。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

3、《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对照所提供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由单位对口联系人确认后签字盖章。

4、主审论文及其他论文。上传的“论文”应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除应保证清晰外,如发表还需附上刊载该论文的期刊封面与目录。主审论文一式两份,其他论文一式一份。

5、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均应为经单位确认盖章后的版本。

6、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查询结果(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可要求申报者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表);

4)继续教育证明;

5)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若已填写专利情况,请提交对应的专利授权证书);

6)参与的项目证明(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技术论证等报告);

7)各类荣誉证书或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建议下载打印BWHR系统记录)。

7、申报工程师材料单位核实意见表(附件3)

(二) 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均由所在单位联系人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核实意见、签名盖章后报送。

如果该申报人在现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职务任职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所在单位需如实写明。

2、所在单位部门或人事部门应对申报者提供的评审附件材料,由对口联系人在比对材料原件、核实相关情况后,对每份材料签字、盖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原件退还申报者。

3、《申报中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上填写的业绩考核情况,应与申报者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一致,所填信息经核实后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

4、将经核对的《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签字、盖章后粘贴于申报者个人的评审材料袋封面上。

5、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

6、所在单位填写申报对象花名册(附件4)。

六、送审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送审程序如下:

1、个人准备评审所需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核实。流动人员的学历、经历等情况由人事代理部门核实并盖章。个人也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材料送公证机关公证。

3、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对材料核实后,经密封盖章处理后交材料受理点。

4、评审结束之后,由评委会将评审结果通知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评审材料由评委办公室退还申报人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评审未通过人员,除申报材料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其他材料退还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评审费

(一)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9月5日

3、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8日

书面材料报送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679号218室

联系人:李洺玺老师, 联系电话:26032004

(二) 评审费用

1、评审费用:600元/人。

2、缴费方式: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后,申报者凭受理号至银行缴纳或网上银行转账,并备注“申报者姓名、2026年冶金专业工程师评审费(第五中评委)”。

3、缴费帐号

用户名: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宝钢国贸支行

1001153819003213454

4、凭银行缴费回执(原件)到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材料;一旦缴费,费用无法退回,请申报人员在申报前做好沟通,以免造成不便。

 

特别提示:本评委会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职称代办及咨询服务。

 

 

宝钢第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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