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金山)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
规〔2021〕30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的通知》(沪人社专〔2025〕170号)及《上海市金山区中小学高
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
系列高级职称(金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
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
殊教育、艺术、科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健康教
育、教育科研、德育、少先队教育和社区教育等23门学科中的本区各
学校(单位)中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
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符合《上海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
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5〕170号)中的评聘条
件,其师德素养、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条件、教育教学
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三、评审程序及申报安排
评审程序见《上海市金山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审核(9月24日-10月10日)
平台申报:申报教师、各有关单位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上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
材料报送:各有关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上
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金山)办公室,提交纸质
材料具体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评审办公室不接受申报教师个人委托评审的材料,必须经由申
报教师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同意,统一上报。
(二)组织评审(10月-12月)
根据申报情况,区评委会组织随堂听课(说课)、面试答辩、专
业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综合评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12月)
根据区执行评委会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在区内公示不少于5个
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金山)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老师 57932479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2号 邮编:200540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金山)办公室
2026 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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