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 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黄浦)评审工作的通知
黄浦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5〕170
号)要求,现将 2026 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黄浦)评审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范围依照《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
专〔2025〕170 号)有关规定。
(二)评审学科: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德育、少先队
教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
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殊教育、艺术、健康教育、教
育科研、科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社区教育。
(三)从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转到中小学教师岗位满 1 年,且
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报转评高级教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应完全符合《上海市中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5〕170 号)中的评聘条件,
其师德素养、基本条件、学历与资历条件、业绩条件、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申报教师所提交的
教科研成果取得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已通过同
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符合援
藏援疆援青支教政策的、班主任政策的教师除外。
注: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如为 2024 年、2025 年的,原学科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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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有效,如涉及学科调整设置,请参考《职称评审学科调整对照表》。
(二)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
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缺额申报。
(三)根据沪人社专〔2025〕170 号文件精神,当年度评审未获通
过的教师,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如在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或教
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出成果,且该成果对本市基础教育发展起
到积极作用的,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区教育局推荐,方可连续申
报。
(四)根据沪人社专〔2025〕170 号的文件精神,对任职资历未达
到文件要求,或学历未达文件要求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规定学历的人员,在本市基础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发挥重大作用
的,任一级教师以来,主持过市委、办、局的厅局级以上重大教育改
革实践或研究课题,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排名前 3)的,
可以破格申报。原则上,任职资历放宽不超过 1 年,且在中小学教师
岗位的经历不少于 3 年。
(五)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少先队辅导员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
聘条件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报少先队
学科:1.各初中、小学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和分管少先队教育的党政干部。2.各区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
员。3.各初中、小学担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累计满 8 年,在少先队教
育、少先队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队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先进
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曾获区级及以上少先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六)根据市教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可申报社区教育学科:
1.机构范围: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在区社区学院、社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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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包括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区
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未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
子的成人学校不属于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范围。2.教师资格要求:
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
(七)根据沪人社专〔2025〕170 号的文件要求,高中教师要有不
少于 1 个学年的初中或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时间计算是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已满一学年。
(八)根据沪人社专〔2025〕170 号文件精神,在乡村学校任教满
10 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申报高级教师可缩短 1 年资历年限,
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关于乡村学校范围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25〕34 号)。
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是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评审内容和程序
(一)23 门学科由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
浦)评审。评委会办公室接收符合文件要求,并经学校聘任委员会审
核通过且公示 5 个工作日的申报者材料,包括相关表格、各类证书及
反映本人教学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
学科评议组专家在随堂听课与面试答辩、专业能力测试、审阅材
料等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
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投票表决形式提出综合评议
意见后,报高评委。最终,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
获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二)根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本次评审工作将实行全部学科网上
申报、审核等形式。申报教师、学校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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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申报表》及有关表格等网上导出
打印。
具体网上操作方法,学校详见附件中的“学校管理员须知”及“学
校操作手册”
;申报老师详见“申报教师须知”及“申报人操作手册”。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要求(2026)”。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安排(9 月 4 日-9 月 21 日)
各有关单位将《申报人员花名册及送审材料一览表》纸质(A3 一
式一份,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任教课程表》(A4 一式一份,盖
学校公章)、《随堂听课及笔试科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以及教师申
报材料(纸质具体要求见“申报材料要求”)提交至黄浦区教育人才
服务中心,且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请于 9 月 21
日前发送至邮箱:rczxcy@hpe.cn。
(二)随堂听课与面试答辩(含专业能力测试)(10 月-11 月)
根据申报情况,高评委办公室将于 10 月-11 月组织听课、面试和
专业能力测试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老师 63300650
地址:上海市泗泾路 5 号 205 室 邮编:20000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浦)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