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职称(虹口)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5〕170号)、《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虹人社专〔2025〕2号)等文件精神,本区拟开展2026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虹口)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德育、少先队教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殊教育、艺术、健康教育、教育科研、科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社区教育等23门学科中的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的在岗教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应完全符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5〕170号)、《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虹人社专〔2025〕2号)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学历、任职资历、教科研成果等评审条件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申报教师所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取得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已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符合援藏援疆援青支教政策和班主任政策的教师除外。
(二)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三)对高评委未获通过,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市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区教育局推荐可连续申报。
(四)对任职资历未达到文件要求,或学历未达文件要求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人员,在本市基础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发挥重大作用的,如任中级职务以来,主持过省(市)级以上重大教育改革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或以前三位署名作者申报的成果获省(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可以破格评审。其中,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五)高中教师应有不少于1个学年的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初中或乡村学校教学经历已满一学年。
(六)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支教教师评聘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和高级职称的有关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支教教师任现职以来: 1.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中级职务累计满4年者,可申报高级教师职称。2.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支教期间在当地所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视作在区级刊物发表的论文。3.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经历视同乡村学校教学经历。4.援藏援疆援青以及援滇(涉藏地区)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论文发表不作为申报评聘的必要条件。5.援滇(非涉藏地区)援派期为1.5年以上的,支教工作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论文发表不作为申报评聘的必要条件。除上述条件特别规定外,支教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其他条件仍需符合相应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三、评审内容和程序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虹口)接受符合文件要求,并经学校聘任委员会审核通过且公示5个工作日的申报者材料,包括相关表格、各类证书及反映本人教学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学科评议组专家在随堂听课与面试答辩、专业能力测试、审阅材料等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投票表决形式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后,报高评委。最终,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获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根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采用网上申报、审核等形式。申报教师、学校须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申报表》及有关表格等网上导出打印。
四、其他
(一)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晋升职称和岗位等级的,原则上延迟退休时间不得小于一年;延迟退休时间小于一年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晋升,仍按晋升前的职称、岗位等级计发养老待遇。对于已发生的情况,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选择按上述口径操作,或由单位恢复在职状态,延迟退休时间满一年后再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
(二)在弹性退休期间聘干满十年
延迟退休期间聘干满十年的,原则上延迟退休时间不得小于一年,可按所聘岗位办理退休。
(三)班主任倾斜政策
凡是符合班主任倾斜政策申报的教师,请学校填写《班主任年限证明》,与申报承诺书合并为一个PDF上传在平台“申报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一栏。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审核(9月14日-10月14日)
申报平台开放时间截止到10月14日,请各校于9月23日前完成平台初次提交,以留有一次性补正的时间。
9月20前将《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交至人才中心;9月23日前将《学校岗位余缺一览表》(与人事科核对完毕)、《随堂听课汇总表》、《高级职称测试报名人数及名单统计表》电子版以及填写完并学校盖章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及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人才中心。以上电子版材料一个单位一份,小幼教以学区和总支为单位汇总。
10月23日前将其余纸质材料交虹口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每份申报表顶部标记好“申报学科”;本学期任教课程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装材料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底部贴上标签,按“学科、姓名、学校”顺序写清信息。
(二)学科水平测试、随堂听课与面试答辩(10月-12月)
根据申报情况,高评委办公室将于10月-12月组织学科水平测试、随堂听课与面试答辩等工作。学科水平测试时间拟定于10月31日,其余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上海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虹口)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老师 56038280、任老师 56669625*8010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502号5号楼201室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虹口)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