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浦东)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5〕170 号)
的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 施办法>的通知》(浦教人〔2025〕6 号),现开展我区 2026 年度中小学
教师高级职称申报工作。请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
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9 月 8 日(周二)11:00 前:问卷网填报
1. 各校校级管理员请扫码填写《2026年浦东新区高级教师职称申报
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二维码①:
2. 因下半年高级职称网上申报平台不同于上半年教科研鉴定申报平
台,如有以下情况请将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新校
级管理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及时告知区职改中心相关
负责老师进行账号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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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人事干部本人涉及本次申报(申报教师不能作为当年度的
管理员);(2)学校更换人事干部;(3)学校涉及更名、拆并;(4)
新创办学校从未开通过校级账号;(5)其他信息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单位地址、管理员手机号等)
账号更新二维码②:
(二)9月11日(周五)11:00前:职称平台填报
各校完成网上平台申报材料的提交和审核、纸质材料的审核公示、
申报教师随堂课评价。9月11日11:00申报截止,网上平台将关闭学校申报
和审核系统。逾期没有审核或因其他原因没有在系统提交材料均视为自
动放弃申报。申报平台网址及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申报教师及学校管理
员须知、操作手册、申报流程图》(附件4),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9月14日(周一):纸质材料提交
本年度起各校须提交《2026年浦东新区××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工作报告》(样稿见附件7)。9月14日(周一)请各校将个人申报纸质
材料及学校工作报告交至浦东新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受理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受理地点:东明路1336号A205室(因场
地有限,建议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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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PDF扫描版须同步上传至问卷网。工作报告二维码③:
(四)9月底:一次性补正
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 号)规定,
“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原则
上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申报人原则上应当
一次性补齐材料,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为进一步做好材料补正工作,规范职称评审材料,本年度起将实施
一次性补正。评委会办公室预计将在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次性
告知学校相关申报人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具体补正范围、补正要
求和程序详见附件8,请务必仔细阅读。
(五)10月下旬–11月上旬:专业知识水平测试
高级职称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时间初定为10月下旬–11月上旬(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
二、要点提醒
1.本次申报教师均需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各单位高级职称
申报人数须控制在本单位高级职称岗位空缺数内;若单位无空缺岗位,
因工作需要,可向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组织人事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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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提交报告截止日期:9月14日。
2.申报高级教师,近五年(2021年9月-2027年1月)平均教学工作量和
本学期(2026年9月-2027年1月)教学工作量均需符合达标课时要求,且
其中申报学科的课时数不少于周总课时数的一半,详见“关于上海市中
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周课时量标准(2025年版)”。请如实、
完整填写课时数、课表,相关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补正。
3.所有23门学科须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
件。系统材料及纸质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学校管理员登录网址(详见《学校操作手册》):
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unitLoginServlet?dispatch=jyLogin
申报教师登录网址(详见《申报人操作手册》):
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
注:须由学校管理员设置申报人账号后,申报老师才能注册登录。
(学校管理员选择“上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
进入系统,建立申报老师账号。)
4.申报表(须正反面打印)“封面”至“近五年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
表”页面由系统导出。(如其中“诚信承诺书”至“近五年师德考核与
诚信情况表”页面系统无法导出,可用附件5-2相关表格填写打印)
5.符合班主任政策的申报教师,需在网上申报平台“附件资料-其他
材料附件”处上传:①特殊情况表中的“任正班主任经历表”(见附件
5-5);②30年教龄荣誉证书;③近20年原始年度考核表;④近20年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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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考核表。四项材料按顺序扫描整合成一个PDF上传。
6. 教科研成果主送第一项应为鉴定的成果,《教科研成果鉴定意见
表》到论文鉴定平台(https://i-pjzcps.shec.edu.cn/#/hall/shjypgy)下载,
附在主送成果1电子版成果证明中。主送成果(前三项成果)如为非独立
成果,均须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注:本年度起除了论文不作必备要求的申报教师,其他申报教师需以第
一作者出版、发表、校本课程或自创教学资源(专著及教材除外)。
三、工作纪律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上
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职称评审全过程中,
本人或亲属关系人员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
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由于相关人员隐
瞒应当回避情形,造成工作结果不公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或者
撤销获取的资质。
3.申报教师是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
订个人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且无违反职称评审
相关规定的行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已通过评审的,由
评委会取消评审结果),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和纳入师德师风失信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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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是材料审核的第一负责人,确保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简历、工
作情况、总结、教科研、获奖情况等信息属实并签章。对组织不力、把
关不严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其他
1.为规范申报,请务必仔细阅读文件、各项附件及要点提示。
2.高级职称申报钉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乐老师 李老师 58836065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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