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依照《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 [1999]52 号)。

二、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房地产)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19年年底。 
4、  对取得以下奖励或入选相应培训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学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态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建筑专业必须是独立)撰写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两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高级职称2019年须完成公需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四、材料要求与下载见下载中心 
(注:申报者按照自己所申报的相关专业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五、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六、申报流程

(1)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购买一套《申报材料》(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受理编号一一对应不可重复使用);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2)根据《申报材料》里的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准备好;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递交到事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

(4)事务所工作人员会操作网上申报,并根据高评委和人社局的要求,通知申报人补充部分材料;

(5)等候21世纪人才网公示评审结果。

七、材料领取及申报时间
    材料领取时间:2019年5月6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材料递交时间:201963~7月26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须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较为复杂,并对之后的初审和评审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事务所将在收到并审核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之后,由专人统一负责操作网上申报。

全部评审流程产生的费用如下:

材料费(整套《申报材料》):      70元/人  (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高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1500元/人

服务费(评审通过者领证时支付):200元/人(评审通过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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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依照《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 [1999]52 号)。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筑设计与施工

5、生物与医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19年年底。

4、获得国家级奖或省、市、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 1 )独立撰写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无须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2 )参与编写和本人专业相近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60学时,其中必修

课程须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材料要求与下载-见下载中心

(注:申报者按照自己所申报的相关专业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五、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 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六、申报流程

(1)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购买一套《申报材料》(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受理编号一一对应不可重复使用);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

(2)根据《申报材料》里的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准备好;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递交到事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

(4)等候评审结果。

七、材料领取及申报时间

材料领取时间:2019年5月6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6月3日~8月29日。

  ( 注:建筑设计与施工 专业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须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较为复杂,并对之后的初审和评审

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事务所将在收到并审核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之后,由专人统一

负责操作网上申报。

全部评审流程产生的费用如下:

材料费(整套《申报材料》):      70元/人  (内附《申报指南》、《样张》、

和受理编号)。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中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递交材料时支付): 1000元/人

服务费(评审通过者领证时支付):200元/人(评审通过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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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要求

根据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制定2019年度公需科目操作办法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

2、2019年度公需科目需完成60学时培训(2015年——2019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含面授培训20学时,网络培训10学时),选修课全部采用网络培训形式。

3、各类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另外,对2017年前参加的共需科目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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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

 

 

 

 

 

 

 

 

根据人社局规定,

自2017年起,所有职称论文都要查重,

重复率超过10%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超过30%,有可能录入黑名单。

 

从历年数据来看,至少有40%的评审不通过是由于“论文重复率过高”导致的。

所以建议各位申报人员,尽量提前查重!

由于现在某宝网上的查重,

基本上用的都是过期的克隆数据库,

而且容易导致论文内容泄露(被拿去卖给其他人),

因此事务所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查重服务。

 

查重费用:150元/篇(5千字以下),

篇幅过长酌情增加收费。

查重方法:

将论文发送至 shzhichengzhongxin@163.com

论文名称改成 姓名+邮箱(比如:张三12345678@qq.com),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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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论文发表注意事项:

1、提供论文“投稿与发表”服务。论文质量请作者自己把关,如果杂志社提出修改意见,我们会反馈给作者。

请注意:如果发表论文是为了职称晋升,请尽量提高论文的技术含量和期刊的质量有关。有些客户按照评审说明的要求到淘宝、网络上随便找地方发表论文以为发表了论文就可以了,最终导致发表的刊物质量很差,极大的影响职称评审通过率,特别是高级职称。

发表论文并不意味着能提高职称申报的成功率,评审专家更看重论文和期刊的质量。

 

2、请选择期刊(见列表)。

   在收到文章后会进行初审。如果文章质量不过关,会建议修改。

 

3、收费标准(见列表)。

   在收到费用后,会将文章提交杂志社,等候录用通知。

   在收到录用通知后,我们才会将费用转交杂志社,以保障投稿人的权益。

   当我们将文章提交杂志社后,除非文章未被录用,否则费用恕不退还。

   如要开具发票,须加6%的税点。

 

4、投稿流程:

   将文章发送至我们的邮箱至 shzhichengzhongxin@163.com (包括文章和《信息登记表》两个附件)。

   进行审核后,会通知投稿人交费(短信和邮件)。

   1个月内会收到录用通知,2-6个月内见刊。

 

5、以下价格为基础费用。论文字数不能超过3500,如果超过4000字杂志社会增收版面费(价格不等)。

 

附1: 个人信息登记表         论文标准格式

 

刊物列表:

期刊名

价格(元)

CN/ISSN

主办单位

备注说明

建   筑    类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800

43-9000/TU

2095-6630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建筑技术开发

2900

11-2178/TU

1001-523X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建筑 建材 装饰

2800

23-1473/TU

1674-3024

黑龙江省建材行业协会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房地产导刊

2500

44-1486/F

1009-4563

中国市长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广州市房地产协会、广州招商服务推广中心

建筑类、房地产类中高级职称

居舍

2600

11-5638/TS

1674-1900

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建筑类、房地产类中高级职称

基层建设

2900

37-1371/D

1003-5628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协办、济南军区政治部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建筑学研究前沿

2900

10-1024/TU

0529-1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东南大学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建筑细部

2900

21-1488/TU

1672-4518

大连理工大学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防护工程

2000

41-1365/TU

1674-1854

中国工程建设研究总院联合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房地产世界

2900

36-1182/F

1005-1783

江西人民出版社

建筑类、房地产类中高级职称

建筑实践

2900

10-1584/TU

1671-1834

中国建筑学会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工程管理前沿

2800

10-1205/N

1873-2712

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城镇建设

2900

10-1589/TU

2096-3852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建筑类中高级职称

机电、电气、自动化、动力类

电力系统装备

3000

11-9341/TM

2095-6509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电站系统,动力方面的中高级职称特别好用(高工优选)

今日制造与升级

2900

10-1196/TH

2095-6932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

机械类、电气类的中高级职称

自动化应用

2900

50-1201/TP

1674-778X

重庆西南信息有限公司(原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机械类、自动化类的中高级职称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900

37-1442/TH

1673-558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机械类的中高级职称

机电信息

2800

32-1628/TM

1671-0797

江苏《机电信息》杂志社有限公司

机电,机械类中高级职称

今日自动化

2800

11-9345/TP

2095-6487

北京卓众出版公司

类、自动化类中高级职称

汽车与驾驶维修

2800

11-2984/U

1004-2830

北京卓众出版公司

汽车装备类中高级职称类的中高级职称

云南电业

2900

53-1164/TK

1009-6388

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省电力行业协会

机械类、电气类的中高级职称

河南电力

2900

41-1441/TM

1671-6025

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机械类、电气类的中高级职称

中国电业

3300

11-1375/TM

1002-1140

:中国电力报社、中电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类、电气类的中高级职称

当代电力文化

3300

10-1181/G0

2095-6754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机械类、电气类的中高级职称

计算机与信息通信类

信息通信

2900

42-1739/TN

1673-1131

湖北省通信学会

电子信息类的中高级职称

数字通信世界

2800

11-5154/TN

1672-7274

电子工业出版社

计算机类的,电子信息类的中高级职称

电子制作

2800

11-3571/TN

1006-5059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

计算机类的,电子信息类的中高级职称

电子测试

2500

11-3927/TN

1000-8519

北京自动测试技术研究所

计算机类的,电子信息类的中高级职称

移动信息

2800

50-1136/TN

1009-6434

重庆西南信息有限公司(原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计算机类的,电子信息类的中高级职称

信息与电脑

2800

82-454

1003-9767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类的中高级职称

食品、化工环保、医学类

食品安全导刊

3100

11-5478/R

1674-0270

中国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北京肉类食品协会、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食品类的中高级

中国食品

3100

1000-1085

11-1498/TS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

食品类的中高级职称

当代化工研究

2800

10-1435/TQ

1672-8114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沈阳市医药和化工行业联合会

能源环保化工类的中高级职称

化工设计通讯

3100

43-1108/TQ

1003-6490

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

能源环保化工类的中高级职称

云南化工

2900

53-1087/TQ

1004-275X

云南省化工研究院、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化学华工学会

能源环保化工类的中高级职称

大医生

2800

10-1452/R

1009-4944

中国工业机械联合会主管,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主办

医药类的中高级职称

特别健康

2800

42-1852/R

2095-6851

湖北日报特别关注期刊集团

医药类的中高级职称

经济、商务、会计类

新商务周刊

2500

35-1316/F

2095-4395

海峡书局出版社、新商务周刊杂志社出版

经济类,会计类中高级职称

商场现代化

2600

11-3518/TS

1006-3102

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经济类,会计类中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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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8〕21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特别是“上海制造”品牌,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16〕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形成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协调、服务全面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使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资格名称
  自2018年起,本市开展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原本市评审的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继续有效。  
  (二)评审机构
  组建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工业生产类)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建设交通类)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相关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另外,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评委也承担相应领域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以上评审机构简称为“高评委”。
  (三)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已评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2.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对评聘其他相关系列理工类专业副高级职称后转评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高级职称评聘累计须满5年且高级工程师评聘须满1年。
  对于工程技术科技创新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在高级工程师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提出申报: 
  (1)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
  (5)列入国家或本市“千人计划”培养的;
  (6)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培养的;
  (7)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8)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符合预期目标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3.论文论著条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重大科研创新成果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具有业内引领作用的代表作。
  (2)结合本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三篇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主送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4)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本专业论文四篇以上,其中主送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5)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其中主送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并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
  (6)正式出版(独著或独立译著)10万字以上本专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合著)。
  4.考核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具体要求由当年度评审通知公布)。
  (五)评审程序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程序采取个人自主申请、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高评委办公室资格审查、相关专业学科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个人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单位提出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申请。
  2.单位考核提名。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
  3.系统评议推荐。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组建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无上级主管的单位由所在区组织推荐或所在区委托推荐)。
  4.组织申报。按照当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知规定的方式进行材料申报,书面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属系统(委办局、集团公司、区)集中送相应的高评委指定的受理点。
  5.高评委办公室审核。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通知及有关规定,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掌握、专业范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6.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高评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7.学科组评议。学科组对申报者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其中下列申报对象应进行面试答辩:
  (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上一次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需要进行面试答辩的其他人员。
  8.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任职条件和评审标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
  9.公示和颁证。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由高评委组建单位下达任职通知,颁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制的《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高评委办公室在职称公共服务网公布评审政策和评审通知;各单位、各系统应公开申报范围、评审条件等。
  (二)做好考核提名
  各单位在考核时要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把握好考核的标准和条件,充分考虑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结构。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并如实出具单位考核意见。
  (三)注重择优推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本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数量进行总量调控。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评议推荐的人选与原有在职正高级工程师(含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数之和,原则上在本系统、本区域在职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以内。对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产业转化率高、产学研结合紧密、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研发技术人员密集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将正高级工程师的比例提高到1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对正高级工程师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事业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同时,“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列入国家或本市“千人计划”的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等高级专家可不占本单位正高级职数。
  (四)严格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业绩贡献和评价等,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正高级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五)突出评价导向
  评审工作中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评价标准,把品德放在首位,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学术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中、青年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并适当向基层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倾斜。
  四、工作职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建委、市科委负责所在领域高评委的组建、评价标准的细化制定和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委办局、集团公司、区负责对申报对象的职业操守、业绩水平和业内影响进行审核并组织评议推荐。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申报人的道德素养、专业水平、业绩成果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择优推荐。高评委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受理,组织实施具体评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和论文鉴定、学科组会议、高评委会议、公示颁证等,并对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异议、举报进行查实、处理。
  五、文件有效期
  本通知自2018年5月4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日。

  附件: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标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标准

  一、基本标准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取得其他创造性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学术造诣高;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部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5.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
  6.具备指导研究生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专业经历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2.曾主持或为主完成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曾主持过一项以上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4.曾主持过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5.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大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
  6.曾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三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受到好评。
  7.曾主持或为主承担二项以上国家级或三项以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划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四、业绩成果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下同)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三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二项以上,其中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专家与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5.在大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中,对企业的发展规划、采取重大的生产技术措施、解决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关键性作用,明显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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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建筑设计与施工专业下载(除房地产技术管理专业)

以下两个评委会,申报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其一,

证书和通过率没有区别,区别在于 ;

评委会一(浦东新区、松江区 两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受理范围):

专业分类较细,递交材料时须将毕业证书、居住证等原件留下备查。

下载

 

评委会二(浦东新区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受理范围):

无需留下证书原件。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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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依照《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 [1999]52 号)。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筑设计与施工

5、生物与医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18年年底。

4、获得国家级奖或省、市、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5、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上海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6、论文要求:

( 1 )独立撰写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无须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2 )参与编写和本人专业相近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30学时,其中必修

课程须完成3科目不少于18学时。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材料要求与下载-见下载中心

(注:申报者按照自己所申报的相关专业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五、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第 8页“ 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六、申报流程

(1)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购买一套《申报材料》(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受理编号一一对应不可重复使用);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

(2)根据《申报材料》里的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准备好;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递交到事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

(4)等候评审结果。

七、材料领取及申报时间

材料领取时间:2018年5月7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6月11日~8月28日。

  ( 注:建筑设计与施工 专业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须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进行网上申报

(中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暂不执行)。网上申报操作较为复杂,并对之后的初审和评审

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事务所将在收到并审核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之后,由专人统一

负责操作网上申报。

全部评审流程产生的费用如下:

材料费(整套《申报材料》):      50元/人  (内附《申报指南》、《样张》、

和受理编号)。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评审费(递交材料时支付):                                      700元/人

(网上申报)服务费(递交材料时支付):                   300元/人(中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暂不执行)

服务费(评审通过者领证时支付):200元/人(评审通过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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