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称评审-中高级职称-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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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专技处的要求,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制订了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现予公布。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近三年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包括2018年、2019年共60学时)。45学时必修课中面授课时不少于30学时(面授课学时可以抵扣在线学时),在线必修课为15学时。选修课为45学时,均为在线学习。
(继续教育的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式
采取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面授课程: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以及经认可的2020年其他公需科目课程(讲座)。
在线学习: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以下简称“上海继教网”)指定在线学习必修课程选学(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二)选修课程
课程:根据“上海继教网”提供网上学习课程选修(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按照256号文件公需科目课程开发的要求,协会将通过购买、研发、共享等途径继续开发公需科目面授和在线学习课程内容。鼓励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公需科目课程培训。培训课程和培训机构经备案后,由相应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经备案后,由协会统一在“上海继教网”向社会公布。
五、课程学时
1、面授培训
面授课培训,一般以每半天为3学时计。
A、知识产权安排1天培训,计6学时。
B、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安排2天培训,计12学时。
C、创新知识研修班安排3天,针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学员,计18学时。
D、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学时数。
2、在线培训,按照在线课件学时计算。
六、考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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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公需科目的学时要求?
答: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学时,三年内需共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近三年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包括2018年、2019年共60学时)。其中,面授课程为30学时,在线必修课为15学时,在线选修课为45学时。
2、面授学习和在线学习的学时能相互抵扣吗?
答:面授课的学时能抵扣在线学习的学时,在线学时不能抵扣面授课的学时。
3、在线必修课和在线选修课的学时能相互抵扣吗?
答:在线必修课能抵扣在线选修课的学时。
4、哪些属于面授学习课程?
答: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以及经认可的2020年其他公需科目课程。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有面授也有在线的,学员可自选,但不要重复选择。
5、哪些是属于在线必修课?
答:本年度供选择的在线学习必修课为13门。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指定在线学习必修课程选学(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6、哪些是属于在线选修课程?
答:本年度供选择的在线学习选修课为74门课。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提供网上学习课程选修(注意:已付费的在线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7、如何取消已选的面授课程?
答:在课程中心身份验证登陆后—–面授学习培训机构大厅—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或者相应的培训机构名称(点击进入)—已选课程取消
8、公需科目面授课程如何换课?
答:在课程中心身份验证登陆后—–面授学习培训机构大厅—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点击进入)—公需科目换课
9、如何打印面授课程报名表?
答:在课程中心身份验证登陆后—–面授学习培训机构大厅—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或者相应的培训机构名称(点击进入)—打印报名表
10、面授课程如何退费?
答:参加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的课程,并且已经报名缴费的学员,如需要退费,在培训前,请带好需退费的报名表和电子发票,每周四早上9:30-11:00,下午13:30-16:00,到梅园路77号11楼1113室。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31263858-206、秦老师31263858-203。
在工程师学会报名缴费的学员,请联系陈老师、林老师,电话53210069。
11、如何导出学时证明?
答: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在课程中心身份验证登陆后—-已修课程查看—-全部学时记录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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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20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 [2017号]115 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8号)等有关文件。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房地产)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20年年底。
4、 对取得以下奖励或入选相应培训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学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态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建设交通类专业必须是独立)撰写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两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
7、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课: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须不少于45学时;
专业课: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五、申报流程
(1)条件审核– 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表,由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资格 ;
(2)付费;
(3)准备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修改 – 我们工作人员根据申报人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反馈相关意见;申报人员根据意见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再次审核;
(5)网上申报 – 申报人只需完成账号注册,接下来“网上申报”全部由我们工作人员操作;
(6)递交纸质材料 – 网上初审通过者,需要亲自将纸质材料送到,我们要现场审核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
(7)等待评审结果;
六、 有关时间节点
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3月23日开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审核结果自动会发送到信息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七、收费标准
高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2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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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20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 [2017号]115 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等文件。
二、专业设置
1、电子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筑设计与施工
5、生物与医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20年年底。
4、获得国家级奖或省、市、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 1 )独立撰写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无须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2 )参与编写和本人专业相近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7、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课: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须不少于45学时;
专业课: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四、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 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五、申报流程
(1)条件审核– 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表,由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资格 ;
(2)付费;
(3)准备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修改 – 我们工作人员根据申报人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反馈相关意见;申报人员根据意见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再次审核;
(5)网上申报 – 申报人只需完成账号注册,接下来“网上申报”全部由我们工作人员操作;
(6)递交纸质材料 – 网上初审通过者,需要亲自将纸质材料送到,我们要现场审核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
(7)等待评审结果;
六、有关时间节点
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3月23日开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审核结果自动会发送到信息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七、收费标准
中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1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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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19年度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依照《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 [1999]52 号)。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房地产)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19年年底。
4、 对取得以下奖励或入选相应培训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以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学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态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建筑专业必须是独立)撰写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两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高级职称2019年须完成公需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四、材料要求与下载–见下载中心
(注:申报者按照自己所申报的相关专业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五、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六、申报流程
(1)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购买一套《申报材料》(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受理编号一一对应不可重复使用);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2)根据《申报材料》里的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准备好;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递交到事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
(4)事务所工作人员会操作网上申报,并根据高评委和人社局的要求,通知申报人补充部分材料;
(5)等候21世纪人才网公示评审结果。
七、材料领取及申报时间
材料领取时间:2019年5月6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6月3日~7月26日。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须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较为复杂,并对之后的初审和评审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事务所将在收到并审核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之后,由专人统一负责操作网上申报。
全部评审流程产生的费用如下:
材料费(整套《申报材料》): 70元/人 (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高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 1500元/人
服务费(评审通过者领证时支付):200元/人(评审通过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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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有效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并配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实施,现对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依据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考评原则,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依照《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 [1999]52 号)。
二、专业设置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日用化学工程
4、建筑设计与施工
5、生物与医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要求:理工类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日期至2019年年底。
4、获得国家级奖或省、市、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5、申报截止当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6、论文要求:
( 1 )独立撰写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无须公开发表,在校期间论文不作为评审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2 )参与编写和本人专业相近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申请中级职称须完成公需科目60学时,其中必修
课程须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以各自评委会要求为准。
8、事业单位人员需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
(注:申报者按照自己所申报的相关专业材料要求准备材料)
五、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单位应对申报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相关页“ 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 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六、申报流程
(1)至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购买一套《申报材料》(内附《申报指南》、《样张》、和受理编号,受理编号一一对应不可重复使用);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
(2)根据《申报材料》里的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准备好;
(3)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递交到事务所,由工作人员审核;
(4)等候评审结果。
七、材料领取及申报时间
材料领取时间:2019年5月6日开始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 1:00–16:30)。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6月3日~8月29日。
( 注:建筑设计与施工 专业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审须在递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较为复杂,并对之后的初审和评审
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事务所将在收到并审核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之后,由专人统一
负责操作网上申报。
全部评审流程产生的费用如下:
材料费(整套《申报材料》): 70元/人 (内附《申报指南》、《样张》、
和受理编号)。 申报材料网上购买方式:点击此处。
中级申报费(含评审费、网上申报等服务费)(递交材料时支付): 1000元/人
服务费(评审通过者领证时支付):200元/人(评审通过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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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制定2019年度公需科目操作办法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
2、2019年度公需科目需完成60学时培训(2015年——2019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含面授培训20学时,网络培训10学时),选修课全部采用网络培训形式。
3、各类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另外,对2017年前参加的共需科目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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